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印發(fā)《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備案實施辦法(修訂)》的通知
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4-06-18

國知辦發(fā)服字〔2024〕19號
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,各地方有關中心;國家知識產權局局機關各部門,專利局各部門,商標局,局其他直屬單位、各社會團體:

  現將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備案實施辦法(修訂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


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

2024年5月31日